8月30日消息: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拟建立人工智能分级监管机制,以更好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社会风险,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

8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提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人工智能应用的风险等级、应用场景、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境,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积极使用政策指南、沙盒技术等监管工具,逐步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监管机制。

据了解,今年欧盟委员会发布首个欧洲人工智能法律框架提案,按照风险高低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分为“最低、有限、高、不可接受”四个风险等级,等级越高的应用场景受到的限制越严格。深圳有望开创先河,建立人工智能分级监管机制,以更好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