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强县”背后,是中国县域经济百年巨变
■ 百年说百·庆祝建党百年系列评论 “百强县”是我国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社会治理成就的最好体现。 2020年12月,在即将迎来建党百年之际,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县域经济发展报告(2020)》,评选出了“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 在我国的行政架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县域治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新中国彻底改善县域基层经济 县域是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一级基层行政区域。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有县级行政区2844个。而回望我国县域发展历史,可以深切感受到百年来的沧桑巨变。 民国时期,有学者曾调研总结出当时中国县域社会的四大基本缺点:“愚、穷、弱、私”。积贫积弱之外,彼时的县域民生还饱受战乱之苦,面临苛捐杂税、强征入伍,可谓是民不聊生。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社会进行广泛的土地改革、教育普及、消灭四害、派遣赤脚医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运动,才彻底改善了县域基层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民生。 人民公社时期,广大县域人民以集体劳动的形式建设了许许多多的大中小型水库,改善了农业灌溉条件,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虽然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旧的核算机制问题,这些建设成就无法用GDP等数据来衡量,却也正是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为改革开放以来县域温饱问题的迅速解决、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后,以“百强县”为先锋的县域经济飞速发展。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县域治理,可以被置于“行政发包制”的模型中考察。在这种体制下,财政收入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分包,地方财政增收的部分可按一定比例留下自用,县域拥有财政盈余的支配权。这激励了县域发展经济、兴办企业。这一阶段,乡村的工业化虽呈现出“小、散、乱”的布局,但仍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分税制改革,县域不再能完全支配地方财政的盈余,失去了大力发展集体企业的动机,导致一批乡镇企业的衰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开始失衡,尽管如此,仍有许多县(市)走出了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 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历史机遇 回望我国以“百强县”为代表的县域发展,带给我们的经验是,要立足本地特色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尤其是要把握时代潮流,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中找到自身优势。为此,县域行政机构一方面要努力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留住人才,鼓励创新创业;另一方面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不可否认的是,在“百强县”之外,我国还有大量欠发达的县域。而且“百强县”多集中在长三角、京津冀和东南沿海一带,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较少,区域差别明显。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需要汲取“百强县”的先进经验,同时又要结合本县域实际,这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展望未来,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之后,乡村振兴战略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倡导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的都在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而要实现“共同富裕”,最终也需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和社会,实现县域的共同富裕来落实和体现。当然,在新目标要求下,县域经济也应主动转变粗放增长模式,充分调动各种要素,为未来高质量发展做好准备。 蓝图已绘就,风好正扬帆。在“百强县”发展的坚实基础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一百年奋斗征程中,我国的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社会治理,必将取得更辉煌的成就,也为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做出卓越贡献。 □何晓斌(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县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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