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市体育局等共同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涉及到健身卡“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引发网友热议。

一时冲动办了张健身卡,只要 7 天未消费就可退卡退费,这对于保障冲动型消费者的权益、减少投诉纠纷有重要意义。这样的举措你喜欢吗?但是,这是有前置条件的。

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开卡(会员卡启用时间)的时间节点,一旦开卡入场使用将直接起算会籍期限,即使仍在 7 日内,都不再适用于冷静期退费条款。

其实,,上海并不是第一个提出健身卡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的城市。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在今年 10 月 22 日时就成倡导健身行业“付款后的七天内未消费无理由退费”。深圳市多家健身企业也积极响应号召,向消费者承诺:“付款后七日内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不捆绑销售私教服务。”

毫无疑问,“七天冷静期退费”给予了消费者一个缓冲期,一时冲动办理的健身卡,再也不用“跪着”练完了。

消息一经公布,便迅速冲上了微博热搜,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

有人非常赞成,但也有人觉得七天冷静期没什么用。

还有人希望“冷静期”可以推广到各种预付卡上。

近年来,“预付卡高折扣让利”的消费模式越来越多。但也因缺乏监管,“跑路”风险不断引发争议,维权艰难。

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健身卡”,低价转让健身卡的信息很多。动辄打 4 折、 3 折,数千元的健身卡几百元售出,还鲜有人问津。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健身房的会员服务合同并没有统一的形式,但其中大都含有不退卡、不退费等不合理规定。甚至有的健身房合同中还明确表示,即使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消费者也不得主张退费或要求其他赔偿、补偿。

而一些消费者冲动办完上万元的健身卡,却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训练的,只能将自己的健身卡和私教课低价放到二手交易平台转卖。此外,还有因健身房撤店“跑路”引发预付费纠纷的事件。

“退卡难、退费难”也因此成为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痛点、难点。

无论是设置“ 7 天冷静期”,还是完善“退卡退费”相关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才能推动行业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