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财经网产经由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西盖米食品(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申请注册的第34995377号“熊本豚骨”商标,历经商评委和法院一二审判决,均被予以驳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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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熊本”系日本熊本县的地名,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熊本豚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或许是西盖米及其关联方近15年来的对“熊本豚骨”相关商标的第三波注册失利。根据商标局官网的申请记录,早在2005年,重光产业株式会社就提起过“熊本豚骨味千”的注册申请,2011年和2018年,西盖米也曾分别提出注册“熊本豚骨”商标。但这三波分别时隔7年的尝试,均告无效。

有意思的是,财经网产经在查阅上述信息时发现,申请味千相关商标的主体,并无味千拉面的中国实际运营方——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身影。财经网产经据此致电西盖米方面获悉,其与重光产业跟味千中国的合作,包括负责味千的商标权益事务,味千中国控股则不参与商标事务。

而天眼查显示,西盖米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调味料(半固态)。

财经网产经随即询问味千中国控股,对方表示并不清楚跟西盖米的合作是否涉及商标权益的具体分工。但透露公司近期正计划对“女孩托碗”图形样式的LOGO进行修改。

但北京多家味千拉面分店均向财经网产经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总部更换LOGO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