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水“贷”动乡村振兴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力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一系列金融服务“三农”的重磅讯息表明,大量金融活水将持续流向乡村,为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提供重要支撑。 乡村振兴是篇大文章,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及产业化程度的逐年提高,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将逐年上升;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智慧化农业管理系统的购买与搭建、农村基础设施的更新升级、人居环境的整治与完善、特色乡村文化的转化与发展,等等,无不需要资金支持。据农业农村部初步测算,“十四五”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将比“十三五”有较大幅度增加。这么大的资金需求,不仅需要财政优先支持,更需要金融的积极参与。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不少金融服务“三农”的政策措施,各地政府也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得到了蓬勃发展。不过,金融在流向乡村振兴领域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土地金融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服务、农业新业态和新型“三农”客户服务等重点领域。一边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一边是金融资源城乡分布失衡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解决之道,便是农业农村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同频共振,创设政策、创新机制、创造产品,让金融更好服务“三农”。 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对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聚焦粮食安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方面;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发挥资金、技术、网点和综合经营优势,推动创新金融支农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此外,还要加快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同推进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主体名单制、共享农业农村大数据、共享重大项目政策等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供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满足农村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甘肃省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黑龙江省开展“农业大数据+金融”、浙江省开展“无感授信”服务,等等。可以预见,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广袤乡村、“贷”动乡村振兴,必将绘就更加绚烂的田野图画。(吉蕾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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