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依旧,调控任重道远

  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4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显示,4月70个大中城市中有62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较上月持平;持平城市3个,较上月增加1个;下跌城市5个,较上月减少1个。从各城市来看,重庆新房价格涨幅位居70城首位,环比涨幅达1.4%,其次为广州,环比涨幅为1.1%,位居涨幅第二。    从二手房价格来看,徐州涨幅领跑70城,环比涨幅为1.4%,同比涨幅达10.6%,其次为北京、广州、杭州,分别环比上涨1.2%、1.2%、1%。

  也就是说,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仍保持了一定幅度的上涨,且下跌城市比上月少了1个。显然,这样的现象,对调控来说,是不希望看到的,也是对市场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更会影响居民的心理预期。

  虽然业内人士认为,在调控政策的作用下,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涨幅出现了较大回落,但是,不要忘了,这是在2、3月份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情况下的回落,而不是正常情况的涨幅缩小。在这样的情况下,所谓的上涨幅度回落,并没有给市场带来积极影响,也没有对房价稳定形成正向作用。相反,让房价出现了实质性的高位上涨,等于调控在这个阶段是失控的,没有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作用。

  这也意味着,就居民来说,如果在2、3月份购房,实际是多掏钱的,甚至多掏了不少钱。即使此后出现了涨幅回落,也没有给居民购房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2、3月份购房多掏钱的居民,已经既成事实,只能认“吃亏”,只能眼看着自己手中的财富又出现一些贬值。    实际上,就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看,指望房价下跌,可能性是不大的。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就是能够稳定,能够不再大涨回落、回落大涨,从而使房价始终处于上涨通道,且通过一次次的大涨再回落、回落再大涨,使房价出现实实在在的上涨,而不是下跌,如果以这样的方式上涨,对广大居民来说,可能又要产生强烈的购房心理,从而让房价上涨更加难以控制。

  事实也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需要解决的就是房子的“居住”属性问题。要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就必须确保房价的稳定,确保房价不再高位大涨后回落、回落后再大涨。这样的方式是最伤人的,也是最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因为,从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来看,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炒作,而只要存在炒作,房价就不可能稳定。就算调控力度加大,只要炒作没有消除,房价再度大幅反弹的问题依然存在,大涨后回落与回落后大涨的矛盾就仍然很严重,居民就要围绕买不买房再度感到恐惧和惊慌,购房心理也会更加强烈,租房也难以成为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内容。

  也正因为如此,今年前四个月以来出现的房价波动问题,就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必须正视的问题。因为,这样的房价波动,比起有涨有跌的波动,危害更大,广大居民受到的利益影响也更大。那么,到底是调控力度不够呢,还是调控政策本身已经出现了问题。

  需要正视的一种现象是,在前期的房价上涨、尤其是二手房价格上涨方面,一线城市表现出更为强烈的上涨意愿,也呈现出炒作意味更浓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城施策还有没有效果,效果有多大,地方政府是否真心稳定房价,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因为,如果地方政府真心稳定房价,类似二手房价格大幅上涨这样的现象,就不该发生。所以发生,还在于地方政府没有能够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把稳定房价放在突出位置,而是主动跟随房价波动,象征性地采取调控措施。如此的调控方式,看似调控政策出台频率很高,实际是在与管理层的要求“捉迷藏”,上面压一压,下面动一动,调控措施数量很大、次数很多,实际效果很差。    所以,必须重新审视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在已经出台的“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基础上,适度增强全国统一调控的力度,增加一些统一调控的政策,比如信贷政策,必须“全国一盘棋”,全面收紧。尤其是房价上涨动力比较强的城市,要在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加码调控,而不是任由地方政府通过限购限售来解决房价上涨问题。效果不好,广大居民的担忧也会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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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