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董道勇)记者梳理发现,临近年底,财政部提前下达多项2021年度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要求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财政部每年都会在年底提前下达下一年转移支付资金,目的在于提高预算完整性,使地方提前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根据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本年度转移支付预计执行数的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至下一级政府,具体下达事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办理。2020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约为7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约为0.78万亿元。

记者还了解到,与往年不同,今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提前下达时,加强了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同时部分资金还将采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直达市县基层。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11月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郝磊表示,将对今年的直达运行机制进行认真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一些操作中的问题,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抓紧研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在合理扩大直达资金的范围方面,郝磊指出,2020年中央直达机制主要是针对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新增的财政资金,2021年将适当拓展,并对纳入范围的项目整体实行直达管理。

“初步想法是,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等重点领域,把可以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和用于直接保基层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的范围。这样安排,直达资金覆盖的领域更广、规模更大、精准度更高,基本上能够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的全覆盖。”郝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