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教育2月19日讯,昨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征求意见稿)》。

《规定》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学方式、加强作业管理、严格考试管理、规范教材教辅、健全作息管理、完善学校治理、打造学校文化、守好安全底线共计十五条规定。

其中,强化体育锻炼方面,规定指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规范招生行为方面,规定指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加强作业管理方面,规定指出,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严格考试管理方面,规定指出,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完善学校治理方面,规定指出,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