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讯(记者 刘瑞东通讯员 陈雷)针对疫情时期公证如何创新发展问题,胶州市公证处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在推行“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群众免费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的同时,在胶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挂牌设立青岛市首家公证法治工作室,研究探索公证业务发展的新路子。工作室自设立以来,秉承“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开展不动产继承“一条龙、一站式、一体化”公证高效服务,真正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两家事”,为助力胶州建设贡献公证力量。截至目前,已为群众免费办理继承(受遗赠)公证863件。

深化“减证便民”

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依托“公证云”平台,胶州市公证处开通了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办涉外公证业务,将除遗嘱公证外的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范围扩大到89项,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不动产继承公证需求,推出各项减证便民措施,努力推行“一次办好”。一是为老弱病残、军人军属及“涉及上合涉外事项”等特殊群体、特殊事项提供“暖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二是对享受低保或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一律减免公证费用;三是对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

胶州市公证处创设联席会议制度,每周不定期召开由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骨干参加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近期,家住胶州市三里河街道某村的高某,其大爷高某某给她留了一份《遗嘱》,《遗嘱》的内容是高某某百年后,由高某继承高某某的房产。2020年的一天,高某某去世,高某手持《遗嘱》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因这份《遗嘱》的内容表述不清,要进行调查核实,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鉴于案情复杂,通过办理传统的继承(受遗赠)公证的方式难以解决问题,联席会议最终决定本案适合办理“法律意见书”公证。在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完成了调查核实工作,认定该“遗嘱”属实,给高某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推行信息共享

不动产抵押撤押业务直接办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胶州市公证处建立信息查询共享通道,依法查询核实公证和不动产登记当事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签订延伸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实现公证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协议签订实施后,除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在线查询公证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外,还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抵押和撤押业务,为下一步开拓银行赋强业务增加有利条件,也为后期进一步开拓不动产相关业务提供契机,从而能够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